就业政策
发布时间:2020-05-11
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,对应届中专毕业生进行就业派遣工作:
1、全面启用新版《就业协议书》(亦称:三方协议);
2、就业毕业生:需要填写《就业协议书》
(1)填写信息时,基本情况(毕业生、用人单位、学校)要填写完整,毕业生意见要真实有效;
(2)用人单位意见、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,需负责人签字、署日期并加盖章。
3、非就业毕业生:无需填写《就业协议书》
(1)签发去向为出国、参军、未就业的,就业派遣时,派回生源户籍所在地相应部门。
(2)签发去向为升学的,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,培养方式为“统招统分”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。签发去向时,以本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,录入学校名称。
北京商贸学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具体方法:
应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前,需上报班主任个人基本信息、就业单位信息和升学信息等内容。
1、已就业且单位可存档:
(1)毕业生需到校领取《就业协议书》;
(2)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;
(3)毕业生将填写完成的《就业协议书》上交招生就业办公室;
(4)招生就业办公室上报系统申请报到证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报到证。
(5)班主任通知毕业生报到证核发名单,毕业生到校领取报到证及档案。
2、全日制升学毕业生:
(1)毕业生提供全日制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,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招生就业办公室。
(2)毕业生服从高校通知到校领取档案。
3、其他情况毕业生:
(1)当兵:毕业生或毕业生家长上交班主任入伍通知书复印件。
(2)出国:班主任统计毕业生详细出国留学学校信息。
(3)未就业:毕业生提供准确个人户籍信息。
该类毕业生等待报到证核发后,班主任通知到校领取报到证及档案。